启东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顾菊同志履职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
会议认为,顾菊同志自2012年11月担任检察委员会委员以来,政治立场坚定,自我要求严格,爱岗敬业,公正执法。长期在侦监、公诉部门一线办案岗位工作,办案能力强、工作质量高,多次受到检察院和上级部门的表彰奖励。
会议对顾菊同志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1.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除了要认真钻研检察业务,及时掌握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外,还要储备更多其他学科的知识,拓宽知识面,更新知识结构,提高自身素质和办案能力。
2.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不断提高办案质量。要加强同政法部门的信息沟通,互相配合,形成合力,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启东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3.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要根据公诉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的要求,通过多种方式,加强科室干警业务能力培训,不断提高公诉人的政治和业务素质,锤炼一批专业精湛的办案能手和专家型的公诉人队伍。
以上审议意见,请认真研究办理,收到审议意见后六个月内提交书面整改情况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将适时跟踪检查整改工作,并将检查情况向主任会议报告。
启东市人大常委会
2015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