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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履职情况报(徐施宏)
    * 发表时间 : 2016-04-21 17:01:23 * 浏览 :

      ——2016329日在启东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

     

    市人民法院  徐施宏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院党组安排,本人于20125月由和合法庭调入民一庭,201311月调入执行局,20157月调入民二庭。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履职报告的要求,现将本人任职以来,特别是近四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本届以来履职情况

    2012年以来,本人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和院党组的工作重点,紧扣目标任务和工作内容,团结带领部门干警,勤奋敬业,努力工作,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较好地履行了中层正职这一岗位的相关职责。

    (一)加强理论学习,夯实履职能力

    作为法院的一名中层干部,我深知用理论武装头脑的重要性,始终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理论素养摆在自身建设的首要位置,从不放松对自身学习的要求。同时,我着眼宏观思维能力的提高,认真钻研最新法律法规和司法理论,探究审判工作发展理论和实践,使自己始终站在审执工作、司法改革的前沿,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审判工作的新特点、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自身的应变能力和工作能力,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围绕全庭(局)工作中的重点及热点问题,了解实情,深入思考。通过学习,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夯实了履职能力。

    (二)尽心尽力履职,做好本职工作

    本人始终将“司法为民”作为行为准则,以高度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积极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抓好民商事审判工作。在新形势下,人民法院所担负的民商事审判任务日趋繁重,民商事审判已成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主要手段、成为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重要途径。面对逐年上升的案件数量和审判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在民一庭、民二庭工作期间一手抓办案进度,一手抓办案质量。在民一庭工作期间,我针对公告不严谨、四项未结案件报批随意、简转普过多等问题,制定了五级定案把关机制、上诉案件跟踪机制、发改案件点评机制,通过制度的落实及全庭同志的共同努力,民一庭案件质量得到了较大的提高。在民二庭工作时,我注重抓好各类合同案件的审理工作,以平等保护为前提,慎重行使自由裁量权,严格适用合同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和最高法院指导意见的规定,以促进交易、规范市场秩序为指导理念,切实担负起为企业创新、经营提供司法保障的职能作用。

    2.狠抓执行工作。201311月至20157月,本人任执行局负责人。针对积案较多、执行案件难度增加和案多人少的工作实际,加大对执行案件的流程管理和执行工作管控力度,集全局集体智慧出台了一系列有助于提升各项指标的措施,将年度目标任务细化、执行案件量化、人员管理优化纳入管理细则。我参与化解执行的“骨头案”与信访积案达几十件,有效地化解了矛盾、缓解了执行干警的工作压力。同时,我严把案件结案关,签发终结执行裁定书时,基本上能每案与权利人电话沟通,听取对执行情况的意见,减少权利人因对执行工作的不理解而可能造成的申诉、信访等现象。我任负责人期间,执行局受案数同比上升42.61%,执行结案率同比上升55.69%。共司法拘留127人,人数超过了前四年共拘留72人的总和,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49人,限制出境6人。有效震慑了老赖,维护了权利人的权益。

    (三)围绕服务大局,促进经济发展

    在审理涉及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及群体性案件时能积极能动司法,力争案结事了。在处理启益集团、新胜发公司、韩华新能源公司等大型企业的案件中,我和院分管领导和承办法官多次深入企业和相关政府部门,召集当事人沟通、协调,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做通双方工作,最终使这些纠纷调解结案,切实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地方经济的稳定发展。

    我深刻认识到破产程序是清理“僵尸企业”、化解产能过剩、盘活存量资产的有效途径,重点抓好该类案件的审理工作,严把破产案件的质量关。我亲自担任每个破产案件的审判长,常常深入企业实地调研,走访座谈,积极预防破产中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针对这些案件涉及多方利益,容易矛盾激化、引发不稳定因素的实际,通过与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协调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在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维护稳定上倾注大量精力,审判秩序总体平稳,没有因审理破产案件而引发或扩散群体性事件。

    (四)自觉接受监督,积极争取支持

    作为一名长期从事法院工作的干警,经过多年的实践,深深体会到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不但有利于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案的自觉性,而且有利于规范自己的司法行为,纠正和预防工作中出现的司法不规范等各种问题,通过监督才能不断提高司法水平,维护司法公正,确保审执工作不偏离方向。任职期间,凡遇到重大疑难问题都向党组报告,必要时主动向人大汇报,以求得人大支持,对人大代表的提案、建议、批评意见等事项,都能认真对待,积极办理并及时回复。

    (五)关注弱势群体,全力保障民生

    我高度重视追索劳动报酬、建筑工程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各类民生案件的执行,妥善执结了一大批涉及群众多、社会影响大的民生案件,有力保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杜绝执行款发放错误,我院制定了严格的执行款物交接制度,规定执行款必须由本人领取。针对部分当事人行动不便又无银行账号的情况,实施执行法官上门送款制度,切实解决了一批老弱病残当事人的实际困难。

    (六)恪守清正廉洁,保持良好形象

    法官是一个高尚而神圣的职业,法官是否廉洁,事关司法公正、司法权威、司法形象。我始终坚持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首位来抓。首先要求自己的一言一行对得起自己,对得起家庭,对得起组织。同时关心帮助所负责部门同志共同守住底线,经常性地通过庭务会、个别谈心等方式强化廉政意识,确保全庭同志不出事。我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和江苏省高院的六条禁令要求,能够自觉地抵制腐败,没有违反廉洁从政规定的任何情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努力的方向

    在总结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也清醒地看到了自身的不足,一是在学习上钻研不够,理论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工作缺乏总结,对业务要求的多,对管理要求的少,按部就班,对部门的工作亮点宣传的少,开拓创新的少。三是案件质量方面还存在疑难、复杂案件吃不透,把握不准的情况。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的有力监督下,严格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全力以赴提升自己的能力,克服自己的不足,抓好部门工作,为审判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