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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宗侨台工作委员会职责
    * 发表时间 : 2015-11-15 11:46:19 * 浏览 :

       1.负责检查监督“一府两院”及其相关部门对有关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在本行政区域的贯彻执行情况,为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决策、部署工作提供必要的依据。

       2.负责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有关民宗侨台的议案、工作报告和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准备工作,包括视察、执法检查和调查研究活动的具体组织,撰写专题报告,提出有关建议意见,起草决议草案和审议意见草案。

       3.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有关议案,开展对专门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报告和建议。

       4.掌握全市民宗侨台工作的重要情况,了解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民宗侨台工作所作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报告并提出建议、意见。

       5.对市政府报送备案的有关民宗侨台工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6.受理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有关民宗侨台方面的来信来访,并报告处理结果。

       7.配合省、南通市人大开展涉及民宗侨台工作方面的联合执法检查、调研等活动。

       8.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其他委室共同完成有关工作任务。

       9.承办市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